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拟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客货站、场建设,客货运力投放计划),制定道路客、货运输运力结构宏观调控计划,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检测网点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含经营性教练场)的布局与规划;负责全市道路客货运站(场)、物流基础设施和其他道路运输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管理。
(三)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包括旅游、包车、班线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包括集装箱、危险货物、大件货物、普通货物和零担货物运输)管理;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维修、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辅助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管理涉外道路运输。
(四)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车辆设备等级的审查、评定及行政许可,负责全市客货运输及相关辅助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的培训、教育、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扫除救灾物资、重点港站大宗物资以及军事运输和节假日运输等工作。
(六)负责监管市直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国有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直属道路运输企业。
(七)负责道路运输业及其从业人员、营运车辆、客货站场的行业安全管理。
(八)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道路运政管理队伍建设、装备建设以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